從事貨運業的小伙伴就知道,在貨物運輸合同中,承運人和托運人兩者是必然存在的。許多小伙伴不清楚兩者間的關系,總是喜歡將兩者混為一談。那么承運人和托運人兩者之間究竟又有何關系?其區別又在哪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承運人,小編在上篇文章中就有說到,其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義與托運人訂立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人。在貨運合同中,承運人的責任一般說來主要是保證所運輸的貨物按時、安全地送達目的地。因此,承運人應對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等負責。
而托運人在業界的叫法是“貨主”。指的是委托承運人運送貨物(行李或包裹)并支付運費的社會組織或個人。貨物運輸合同及以運單形式辦理承托運輸手續的一方,對其與承運人訂立并確認的運輸合同或運單的內容負法律責任,其權益受法律保護。
你也可以這樣理解,托運人和承運人兩者屬于是委托關系。即托運人委托承運人運輸貨物,并在運輸期間保管貨物,直至送達收貨人。
在小編看來,承運人和托運人最大的區別就是承運人是實際運送貨物的人,一般指運輸公司,船公司,航空公司等。而托運人則是委托承運人運送貨物的人,托運人未必是貨主,也可以是貨主,一般是貨代公司。
小伙伴們,您們都了解清楚了嗎?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承運人和托運人之間的區別所在,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資訊,請關注九州物流網!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