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船承運業務將取消審批,改為備案,取消保證金及保證金保險制度一出,不少無船承運企業紛紛表示這個政策是相當利好,有了政府的支持,我們也能減輕一些負擔,更好的開展工作。
于是也有不少小伙伴想嘗試下申請無船承運人業務。那么無船承運人的具體分類是怎樣的?又該如何申請無船承運人業務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小編查閱資料了解到,根據經營業務范圍及性質的不同,無船承運人可分為以下這3類:
首先是承運人型。這類無船承運人就是在自己確定的運輸路線上開展運輸活動,接受托運人的貨物并簽發提單,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滅失、損害承擔責任。
其次就是轉運人型。這類無船承運人專門從事轉運,他們在主要的貨物中轉地和目的地,設有自己的分支機構(辦事處)或代理,從托運人或陸上運輸承運人手中接受貨物,簽發提單,然后辦理接續運輸、中轉、發貨,將貨物交給海上承運人,由海上承運人完成海上運輸,在目的港接受貨物后,再向收貨人交付。
再者就是經紀人型。該類無船承運人在攬取不同貨主貨物后,原則上不直接對貨主提供運輸服務,而是采用“批發”的方法,按運輸方式和流向,成批交給轉運人型或承運人型的無船承運人,并由他們簽發提單。由于這種做法具有明顯的經紀人特點,所以稱為經紀人型。
國內企業如果想申請經營無船承運人業務的話,必須依法辦理提單登記、交納保證金時,還須向交通部提交辦理提單登記申請書、企業登記機關簽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和提單樣本。
如果是新投資設立企業從事無船承運業務,那么申請人除提交申請書、公司章程和主要投資者協議書等文件,依法辦理提單登記、交納保證金以外,還應持交通部簽發的《無船承運業務資格證明書》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企業登記手續。
小伙伴們,您們都了解清楚了嗎?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無船承運人的具體分類及如何申請無船承運人業務的相關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資訊,請關注九州物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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