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如果你想從事貨運相關的工作,是必須持證上路的。這個證就是平常我們所說的道路運輸許可證。那么水路貨物運輸需要辦理許可證嗎?具體辦理流程又是怎樣的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什么是水路運輸許可證?據(jù)小編了解,水路運輸許可證是經(jīng)交通主管部門批準頒發(fā)的,是經(jīng)營者從事營業(yè)性水路運輸?shù)馁Y格憑證,有效期一般為5年左右。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各地航務管理機構在接到申辦水路運輸業(yè)的單位和個人申請之日起30日內(nèi),對符合條件的頒發(fā)由交通運輸部統(tǒng)一印制該證的正、副本水路運輸許可證。
水路貨物運輸許可證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1、受理
申辦人提出的申請,各地航務管理機構需審查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如果材料不齊全的和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說明理由并制發(fā)相關文書,對于對符合條件的即時受理,并出具相關文書。一般都是即時受理,1個工作日轉審查人員。
2、審查
審查申辦人提出的申請是否符合申請條件,申報材料是否齊全、規(guī)范、有效。具體審查標準如下:
1、對符合審查標準的,提出同意許可的審查意見,填寫《代理事項流程表》,將申辦材料和審查意見轉審定人員;
2、對不符合審查標準的,提出不予許可的審查意見,填寫《代理事項流程表》,將申辦材料和審查意見轉審定人員。
審查之后,再做決定。如果符合審定標準的,則提出同意許可的審定意見,填寫《代理事項流程表》,將申辦材料和審定意見轉市航務處全程辦事機構受理人員;不符合審定標準的,則提出不予許可的審定意見,填寫《代理事項流程表》,將申辦材料和審定意見轉市航務處全程辦事機構受理人員。
最后市航務處辦事機構受理人員將根據(jù)審定意見,對同意辦理的,通知申辦單位領取證件;對不同意辦理的,制發(fā)《不予批準決定書》并通知申辦。
小伙伴們,您們都了解清楚了嗎?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辦理水路運輸許可證的具體流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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