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已經實施整整10年。2007年底,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明確規定從2008年6月開始,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袋,并將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10年過去了,效果當然有。如今國內絕大部分超市、商場內的塑料購物袋都需要付費,從客觀上減少了塑料袋的使用。但10年前無法預見的是,隨著電商飛速發展,快遞、外賣已經成為人們生活的一部分,使“限塑令”面臨著全新的挑戰。
從個體角度來看,“限塑令”并未改變塑料袋在一些傳統使用范圍內的免費使用情況,比如社區菜市場、臨街小商鋪、街邊小攤點的超薄塑料袋仍是“零成本”使用。只有在較為正規的超市、商場里,人們才培養起用環保袋取代塑料袋或者付費使用塑料袋的習慣。當然,“付費使用”也一度讓人把使用塑料袋的行為合理化。
相比之下,真正理解“白色污染”的危害,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目標還遠未實現。要從根本上改變“白色污染”,需要改變塑料材料本身,即用生物可降解的材料替代傳統的不可降解塑料。但目前我國對不可降解塑料產品的限制還不夠嚴,在沒有外部約束的情況下,從生產到終端流通環節,依舊是價格低廉的塑料袋大行其道。
所以,限塑令10年面臨的現實情況,一方面是塑料袋存量難減,另一方面是一次性塑料用品又在網購、外賣、快遞業中廣泛使用。國家郵政局發布的《中國快遞領域綠色包裝發展現狀及趨勢報告》顯示,2008年至2016年,我國快遞業消耗塑料袋從82.68億個增至約147億個。就實際使用而言,伴隨著每一次快遞上門,紙箱外面厚厚的透明膠帶和紙箱里面填放的塑料充氣緩沖物都成了標配。同樣是2016年的統計數據顯示,快遞業一年產生247億米封箱膠帶,其長度可繞地球赤道425圈。和快遞業一樣快速崛起的還有國人的使用外賣需求。目前公開數據顯示,國內三大外賣平臺日訂單量在2000萬左右,每1單至少使用一個一次性打包盒、一套一次性餐具盒和一個塑料袋。這些新興產業的飛速發展,使得“限塑令”效果大打折扣。基于這樣的現狀,需要重新審視“限塑令”的外部大環境,才有可能治理白色污染。
考慮到快遞、外賣已經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短期內很難改變人們的消費習慣,所以加強外賣平臺的管理必須提上日程。網絡外賣平臺在過去幾年的爆發式發展,客觀上給城市運行和環境生態增加了巨大壓力,從這個角度來說,網絡平臺在遏制外賣污染上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要“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這項制度放到網絡外賣平臺實施,就意味著他們不能送完餐就完事,還要為餐具的回收再利用出謀劃策,做一些實實在在的工作。我國《環保法》中也有類似的信息披露要求,讓重點排污單位如實向社會公開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以及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在這點上,外賣企業也類似“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披露相關信息。
從全國情況來看,終端市場的塑料制品也亟須產品升級,要通過技術更新迭代,在全國范圍內以可降解的塑料袋、一次性餐具來取代不可降解的塑料產品。
當然,從長遠來說,塑料制品的使用終究取決于人們的理念。如何引導人們在追求方便的同時提升環保意識,進而改變消費習慣才是終極的解決方案。只有當全社會的整體環保意識都更新了,才能直接有效地推動快遞、外賣行業的相關企業去考慮產品替代、回收系統升級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