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之前首先我們了解一下班輪,班輪又稱定期船,是指航線上在一定的停靠港口,定期開航的船舶。班輪的承運人一般是在碼頭倉庫交貨或提貨,對貨主便利。而船舶代理是根據船舶經營人的委托辦理船舶有關營運業務和進出港口手續的工作。船舶代理分國內水運船舶代理和國際海運船舶代理。國內水運船舶代理通常由各港務管理單位辦理。船舶代理單位辦理的業務包括組織貨物運輸,如組織貨載等;組織旅客運輸;安排貨物裝卸;為船舶和船員服務,代辦各種手續;代辦財務有關業務和船舶租賃、買賣等,以及商辦海事處理和海上救助等業務。那么班輪在代理業務中我們要注意的事項是什么?一起和小編來了解下吧!
第一班輪代理機構在取得正本提單的前提下,才可以放貨于收貨人。
第二在放貨時,貨主所出具的海運提單應為清潔的、不存在任何問題的正本海運提單。
第三如果貨主所出具的提單不具備上述要求,需責令提貨人提供違約補償擔保書。
第四班輪代理機構在放貨時,還需征得班輪公司對上述違約補償擔保書的認可。
第五如果提貨人出具不完善的海運提單,班輪代理機構還應取得發貨人的書面委托書,以便安全地將貨物交付給發貨人書面所指定的收貨人。
第六班輪代理機構還應該核查該不完善的海運提單,是否具備世界一流銀行簽發的連署文件。
第七班輪代理機構應當查明海運提單上所注明的班輪代理機構及班輪公司是否自身相符。
第八在隨附海運提單的文件中,搞清該批貨物的貨款結算期限。
第九海運提單上所標明的貨物類別是否同實際交付的貨物相符。
第十班輪代理機構在目地港放貨時,提貨單據應當是原始的海運提單正本,而不是副本傳真件或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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