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國際快遞包裹是指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之間所進行的快遞、物流業務,每年的業務量以30%的速度增長,在我國對外貿易工作中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那么國際快遞禁限寄物品又有哪些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國際函件
⑴信函以外的各類函件內不準寄遞具有私人和現實通信性質的文件。
⑵印刷品和盲人讀物內禁止寄遞已蓋銷或未蓋銷的郵票。
⑶除保價郵件以外,各類函件內禁止寄遞各國貨幣、旅行支票、不記名票據、白金、黃金、白銀及其制成品、首飾、寶石及其他貴重物品。
禁寄物品如下:
⑴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毒性、強酸堿性和放射性的各種危險物品,如雷管、火藥、爆竹、汽油、酒精、煤油、桐油、生漆、火柴、農藥等。
⑵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如鴉片、嗎啡、可卡因(高根)等。
⑶國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遞的物品,如軍火、武器、本國或外國貨幣等。
⑷容易腐爛的物品,如鮮魚、鮮肉等。
⑸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如尸骨(包括已焚化的骨灰)、未經硝制的獸皮、未經藥制的獸骨等。
⑹反動報刊書籍、宣傳品和淫穢或有傷風化的物品。
⑺各種活的動物(但蜜蜂、水蛭、蠶、醫藥衛生科學研究機構封裝嚴密并出具證明交寄的寄生蟲以及供作藥物或作以殺滅害蟲的蟲類,不在此限)。大部分敏感食品,被列入航空禁運品的,同樣屬于禁寄范疇。
溫馨提示:各類郵件禁寄、限寄的范圍,除上述規定外,還應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口郵 遞物品監管辦法和國家法令有關禁止和限制郵寄物品的規定,以及郵電部轉發的各國(地區)郵 政禁止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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