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縣城大氣環境質量,緩解縣城交通擁堵,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縣政府決定自2018年6月15日起,對縣城建成區道路實行重中型貨車限行管控。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陵修線喇叭口至縣城路段;陵沁線后川口至縣城路段,陵修線云谷圖口至縣城路段,高陵高速匝道口至縣城路段,縣城建成區域內所有城市街道。
二、限行車輛:重型、中型貨車。
三、限行時間:全天24小時。
四、繞行線路:過境管控車輛可繞行陵沁線和陵修線通行。
五、為創優營商環境,方便企業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對確需進入限行區域的農副產品運輸、物流配送、建筑工程、油氣配送、市容環衛等關系民生的管控車輛,可向公安交警部門申領通行證,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和速度行駛,申領通行證時需經環保部門尾氣檢測合格。
六、進入縣城建成區域的車輛須使用國IV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尾氣排放必須合格;運輸易遺灑物品的,必須封蓋嚴密、不得拋灑;運輸渣土車輛,必須保持車身干凈。
七、請廣大車主及駕駛人積極配合,合理選擇出行線路。未辦理通行證和未按通行證規定時間、線路行駛的重中型貨車,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特此通告
陵川縣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