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們,托運單具體分海運托運單、陸運托運單和空運托運單這三類。
托運單是托運人根據貿易合同和信用證條款內容填制的,常見托運單向承運人或其代理辦理貨物托運的單證。承運人根據托運單內容,并結合船舶的航線、掛靠港、船期和艙位等條件考慮,認為合適后,即接受托運。
托運單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目的港
名稱須明確具體,并與信用證描述一致,如有同名港時,須在港口名稱后注明國家,地區或州,城市。如信用證規定目的港為選擇港(OPTIONAL PORTS),則應是同一航線上的,同一航次掛靠的基本港。
運輸的編號
每個具有進出口權的托運人都有一個托運代號(通常也是商業發票號),以便查核和財務結算。
貨物名稱
應根據貨物的實際名稱,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填寫,更重要的是要與信用證所列貨名相符。
標記及號碼為了便于識別貨物,防止錯發貨,通常由型號,圖形貨收貨單位簡稱,目的港,件數或批號等組成。
重量尺碼
重量的單位為公斤,尺碼為立方米;
貨物的描述
托盤貨要分別注明盤的重量,尺碼和貨物本身的重量,尺碼,對超長,超重,超高貨物,應提供每一件貨物的詳細的體積(長,寬,高)以及每一件的重量,以便貨運公司計算貨物積載因素,安排特殊的裝貨設備。
付款方式
一般有運費預付(FREIGHT PREPAID)和運費到付(FREIGHT COLLECT)。有的轉運貨物,一程運輸費預付,二程運費到付,要分別注明。
托運單8.可否轉船分批,以及裝期,效期等均應按信用證或合同要求一一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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