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貿易中,很多情況下都會出現分批裝運。分批裝運的時候也會有很多條條框框進行規定。那么對于分批裝運,可能部分小伙伴還不太了解,今天小編就跟大家一起來聊聊關于分批裝運及注意事項的那些事。
分批裝運就是一個合同項下的貨物先后分若干期或若干次裝運。在國際貿易中,凡數量較大,或受貨源、運輸條件、市場銷售或資金的條件所限,有必要分期分批裝運、到貨者,均應在買賣合同中規定分批裝運條款。如為減少提貨手續,節省費用,在進口業務中要求國外出口人一次裝運貨物的,則應在進口合同中規定不準分批裝運條款。
分批裝運相關規定:
1、信用證項下的分批裝運可以分為部分裝運和分期裝運三種狀況
(1)前者沒有規定具體的每一批貨物的裝運數量和時間,只有一個最遲裝運期限,后者規定了每一期的具體裝運數量和時間;
(2)前者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分若干次裝運,或者一次性裝運都可以,而后者必須嚴格按照每一期裝運的指示安排裝運;
(3)前者無論是否分開裝運,或者一次性裝運,只要在信用證規定最遲裝運期限內裝運,就沒有問題,而后者如果某一批次沒有按照具體的規定安排裝運,無論是沒有按時裝運,還是沒有按規定數量裝運,則該批次及以后未裝運的部分皆宣告失敗,信用證就此作廢。
2、實務中對分批裝運一般有三種規定方法
(1)訂明分若干批次裝運貨物,但對每批裝運貨物的數量不加規定;
(2)只規定“允許分批裝運貨物”,不加限制;
(3)規定每批貨物裝運的時間及數量,屬于定量、定期分批裝運。其中第1種和第2種簡單些,處理上不太會出問題,第3種屬于定量、定期分批裝,業務中更復雜。
分批裝運注意事項:
特別注意《UCP600》中規定以下兩種情況不視為分批裝運
1、表明經由同一運輸工具并經由同次航程運輸的數套運輸單據在同一次提交時,只要顯示相同的目的地,將不視為部分發運,即使運輸單據上標明的發運日期不同或裝貨港、接管地或發運地點不同。
2、含有一份以上快遞單據、郵局收據或投郵證明的交單,如果單據看似由同一塊地區郵政機構在同一地點和日期加戳或簽字并且表明同一目的地,將不視為分批裝運。
小伙伴們,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分批裝運的一些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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