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技的發展,我們出行的方式變得越來越多樣。火車是我們經常會選擇的一種出行方式,因為它方便價低,而且還能攜帶比較多的物品。那么在乘坐火車的時候,如果要托運行李應該怎么辦呢?
火車托運流程
1、到火車站托運廳驗貨處驗貨,確認貨物符合運輸規定后,由驗貨人員將蓋有人名章的托運單發給托運人。
2、正確填寫托運單,將品名、件數、到站、發貨人、收貨人等資料詳細填寫清楚。按照貨物包裝標準到打包處打好包裝。
3、持已填好的托運單到司磅員處檢斤過磅,由司磅員將貨物的件數和準確重量用紅藍鉛筆填寫在托運單上,并蓋人名章。
4、持托運單到制票窗口進行制票并交納運費,得到綠色的提貨聯和紅色的報銷聯后,托運程序進行完畢。
托運注意事項
1、旅客憑客票(市郊定期客票除外),在乘車區間內可托運行李和量按包裹辦理的自行車,或不帶汽油的單人輕便摩托車。每張客票可托運行李兩次,殘疾人用車不限次數。
2、旅客托運的行李重量在50公斤以內按行李運價計算;超過50公斤時(行李中由殘疾人用車時為75公斤),對超過的部分按行李運價加倍計算。旅客憑旅客票第二次托運行李時,不論第一次托運行李重量是多少,都按行李運價加倍計算。
3、在行李中不能夾帶貨幣、證券、珍貴文物、金銀珠寶、手表、照相機等貴重物品及檔案材料和危險品。
4、行李到達目的地站后,從運到日起,車站免費保管三天。超過日期領取,按超過日數核收保管費。因鐵路責任或自然災害延長客票有效期的行李,延長日數免費保管。超過運到期限運到的行李免收保管費。行李從運到日起,經90天無人領取時,送交地方收購部門處理。
5、旅客繼續旅行,要求把行李轉運至新到站,可憑新客票及原行李票,重新辦理托運(原行李票收回);逾期到達的行李免費轉運;旅客換乘其他交通工具時,車站也可代辦轉運手續。
無論是選擇什么樣的出行方式,最最重要的前提就是要注意安全,千萬不要攜帶車站禁止的物品,不然不僅不能帶上火車,還有有可能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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