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第1號修改單》,增加的11.3.13條規定,平板式載貨車輛的平板不應有插樁結構、凹槽、集裝箱鎖具等裝置,且平板式載貨車輛、倉柵式載貨車輛的載貨部位不應具有舉升功能或采用自卸結構,新規已于2019年8月1日起對新生產車實施。
8月2日,工信部發布第22批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中,明確指出374家企業的上千款平板自卸汽車/半掛車不符合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第1號修改單規定,自2019年8月1日起停止生產,自2020年2月1日起停止銷售。
這意味著,平板自卸半掛車即將退出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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