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外貿貨代朋友們注意了!
為確保“兩步申報”業務改革順利推進,貫徹落實總署144號公告,海關水空艙單系統將于11月14日晚切換!!!更新后,企業需要按照海關總署2019年171號公告電子報文格式向海關傳輸艙單及相關電子數據,不符合填制要求將被退單。
自2019年11月15日起,海關對艙單電子數據傳輸時限進行嚴格檢查,進出境中國大陸必須在裝船前 24 小時以內提交完整、準確的艙單數據。對超過時限傳輸艙單電子數據或傳輸的電子數據不準確的物流企業,予以警告,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
船公司、船代等已發布相關緊急通知:
馬士基通知
東方海外船代部
億 通
外 運
華 港
順 德
航 華
鵬 海
關于調整進出境水運和空運貨物艙單相關事項,你還需要了解以下信息:
艙單時限與處罰機制:
144號公告中要求,海關對艙單電子數據傳輸時限進行嚴格檢查,對超過時限傳輸艙單電子數據的物流企業,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420號)第22條第4款規定,未按照規定期限向海關傳輸艙單等電子數據、傳輸的電子數據不準確或者未按照規定期限保存相關電子數據,影響海關監管的,予以警告,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水運進出境艙單傳輸時限:
空運艙單傳輸時限:
其他相關調整事項:
根據總署統一安排,本次報文調整將于11月15日整體切換,還請各相關企業注意,大家密切關注、相互轉告。關注總署相關技術文檔公告,及時做好報文對接測試工作,跟蹤海關切換計劃,并與各海關保持溝通,確保切換工作平穩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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