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序言
進入21世紀以來,經濟全球化有力地推動了包括中國在內的發中國家的經濟發展。全球物流、低成本生產和強勁消費需求使得出口加工業在中國獲得了長足進步。多數消費品行業的跨國公司常常不再從事大規模加工生產,而是層層外包給供應商代工,助力“中國制造”越來越多地出現在世界市場,更使中國成為名副其實的“世界工廠”。
覆蓋諸多品類的供應鏈讓中國在全球產業和商業布局中占據關鍵地位,但作為世界制造業的中心,中國的環境也承受著工業污染的侵擾。而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國內市場需求與出口加工訂單疊加,進一步“挑戰”生態環境的承載力。盡管清潔生產、總量控制、排污許可等環境管理機制不斷完善,但工業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排放量仍舊居高不下。
此外,國際組織全球碳計劃2017年11月13日發布的研究顯示,2016年中國對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的絕對貢獻占28%,其次是美國(15%)、歐盟(10%)和印度(6.7%)。測算數據進一步顯示,2017年全球因化石燃料和工業生產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將增長2%,這其中中國煤炭、天然氣和石油消耗量的增加是“助推力”之一。
二、綠色轉型供應鏈,推進經濟可持續發展
2017年10月舉行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發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 (以下簡稱“黨的十九大報告”),再次提出要推進綠色發展,“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導向,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展的經濟體系”。黨的十九大報告同時明確要求在綠色低碳和現代供應鏈等領域培育新增長點、形成新動能,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綠色供應鏈”正是推動生產和生活方式綠色轉型,實現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重要途徑之一。通過發揮政府和市場的兩只手,供應鏈的綠色轉型將有效服務和支撐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的改革工作。
綠色供應鏈是指供應商和采購方在整個價值鏈中,即產品設計、原料選擇、制造過程、運輸貨物、零售及回收和處理廢舊產品過程中,都盡可能減少對環境帶來的影響。
因此,踐行綠色供應鏈需要采購方將供應商的環境表現納入采購決策,通過識別供應鏈各環節的環境負荷,設置環境門檻,追蹤并推動供應商持續提升環境表現。全球產業鏈條中的買方-跨國公司尤其需要履行企業社會責任,關注其產品在生產制造過程中給新興經濟體帶來的環境影響。
與其他環境管理方式相比,綠色供應鏈有如下優勢:
繞過執法瓶頸,利用采購權力,形成強大的撬動力量;
市場化運作,依靠看不見的手,因此效率更高;
用商業模式解決負外部性問題,讓治污成本合理分配和承擔,從微觀層面,推動發展和保護實現平衡。
建設綠色供應鏈,也面臨如下挑戰:
由于綠色供應鏈基本不屬于法律界定的范疇,難以通過政府強制推行,需要形成對社會責任的共識;
供應商分散,隨著訂單變化而變動,采購方難以實時把控全供應鏈的環境表現,需要符合本國國情的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需要在方法論上有所突破;
供應鏈環境問題很多不在于直接供應商,而在于供應鏈上游環節,延伸管理難度大,然而采購方的影響力隨著供應鏈層級的增加面減弱;
供應商綠色投資回報率低、回報期長,運營成本增加,劣幣驅逐良幣的市場競爭格局仍然占主流。
在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的背景下,大規模污染治理已經在中國展開,強化環境監管成為不可逆轉的大趨勢,漠視供應鏈污染,可能導致企業經營風險。踐行綠色供應鏈,不僅有利于管控環境風險,更符合現階段國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包括:
(1)生態文明的要求。建設生態文明,必須把生態環境保護放在突出位置,采取“生態優先、保護優先”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決生態環境問題,按照綠色供應鏈的要求,努力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生態經濟的要求。生態經濟涉及生產、分配、物流和消費,人類生產與生活消費所需的物質和能量依賴于自然環境的供給,剩余的物質和能量又還給自然界,因此發展生態經濟必須考慮關聯的環境要素、生態要素、經濟要素和這些要素間的相互關系。
(3)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為助力經濟結構調整,實現資源和要素的最優配置,提升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數量,原環保部于2016年4月發布《關于積極發揮環境保護作用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指導意見》。意見要求:
l 通過提高環境準入門檻,促進新增產能更優,新增產品更加環境友好,不斷滿足全社會日益增加的對高質量產品和服務的需求。
l 創新環境保護政策,堅持逆向約束和正向激勵共重,增強市場主體環境保護內生動力,推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產業體系。
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抓手,綠色采購和綠色消費通過利用市場杠桿效應,將帶動產業鏈上下游采取節能環保措施。
(4)節能減排的要求。“十一五”以來,中國把單位GDP能耗下降作為衡量低碳發展的主要指標,在《“十一五”規劃綱要》和《“十二五”規劃綱要》中均把單位GDP能源消耗下降作為約束性指標。中國已順利完成“十二五”節能減碳目標,國務院頒布的《“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明確要求到2020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準煤以內。
(5)降低碳排放的要求。2014年國家成立了全國碳排放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同年推出了國家標準,針對不同對象,發布相應的產品、行業以及通用性碳排放標準。2017年,中國為落實在《巴黎協定》中的承諾,建立全國碳交易市場,更需要企業通過踐行綠色供應鏈,提升在碳交易中的競爭力。
(6)生產者責任延伸的要求。2016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提出生產者應將其對產品承擔的資源環境責任“從生產環節延伸到產品設計、流通消費、回收利用、廢物處置等全生命周期”,助力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推進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制造業轉型升級。
(7)再生資源利用的要求。中國物資再生協會受商務部委托而編制發布的《中國再生資源行業發展報告(2017)》表明,目前中國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已達10萬多家,從業人員約1500萬,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料、廢輪胎、廢紙、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汽車、報廢船舶8大類別的主要再生資源回收總量約為2.56億噸,回收總值為5902.8億元。再生資源行業的興起以及全生命周期理念的引入,將從回收的角度助力綠色供應鏈的發展。
除環境政策和監管的大趨勢外,環境信息公開力度的不斷提升,環境權益的普及,正在推動更多利益方參與工業污染治理。另外,新媒體和社交平臺的發展,意味著單一環境事件可能被迅速傳播,對品牌形象造成不可逆轉的負面影響,而補救品牌形象的成本可能遠大于預防管理的支出。
國內外消費者對環境友好型產品的需求不斷增加,原材料及能源價格的提升,以及金融財稅補貼等市場機制的內外力作用,也是推動供應鏈實現綠色轉型的核心驅動力。構建綠色供應鏈不僅可以降低環境負荷,更可以降低供應鏈的成本。
綜上所述,綠色供應鏈是將“資源環境”與“經濟發展”并重,從單一的利潤最大化到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條有效途徑。
踐行綠色供應鏈需要企業將節能減排、低碳環保的理念融入產品“從搖籃到墳墓”,即產品設計、原材料采購、生產、運輸、儲存、銷售、使用和報廢處理等的全生命周期的各環節。
鑒于中國在全球產業鏈中“世界工廠”的地位,發展綠色供應鏈尤其需要將全球采購對當地生態環境帶來的污染和負荷、供應商企業生產給周邊社區居民帶來的影響納入考量。全球采購的跨國公司、中國的供應商企業、政府和環保組織、媒體和公眾急需參與推動“源自中國視角的”綠色供應鏈,通過識別供應鏈各環節的環境負荷,不斷向上游延伸管控,用綠色采購拉動綠色生產,通過綠色消費倒逼產業鏈綠色轉型,實現中國經濟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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