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現代物流業的迅速興起,第三方物流企業在為客戶提供越來越便利的一體化物流服務的同時,也承擔著越來越大的風險。如果出現貨物破損、野蠻裝卸、誤時配送、偷盜滅失等情況,隨時都可能遭致托運方提出索賠。所以這時第三方物流保險就顯得十分重要了。
第三方物流保險是一切與物流活動相關聯的保險,指物品從供應地向接受地的實體流動過程中對財產,貨物運輸,機器損壞,車輛及其它運輸工具安全,人身安全保證,雇員忠誠保證等一系列與物流活動發生關聯的保險內容,其中還包括可預見的和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
由于貨物保險與責任保險分別屬于不同的保險類型,而兩者又各自獨立發揮其保險功能。所以不少第三方物流企業辦理自身責任保險的同時,越來越多地為貨物所有權人代辦貨物保險。從投保形式上看,其與物流責任保險極為相似,因此實務中還存在諸多認識上的誤區。綜合起來具體誤區如下:
一、用代收委托人的保險費投保物流責任險
很多第三方物流企業向委托人收取的保險費都是屬于代收性質的,其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代為投保物流貨物保險的義務。然而,不少第三方物流企業卻認為,投保與否以及投保哪個險種完全是自己的事情。所以為節省保費,就往往只投保物流責任保險一個類型。
二、覺得第三方物流企業應承擔全部貨損責任
按照法理,當發生除第三方物流企業責任以外的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外來風險等不可抗力事件導致貨物損失,被保險人應該向保 險公司索賠。只有發生了因第三方物流企業的責任導致的貨物損失時,被保險人才可以選擇向第三方物流企業索賠。
三、第三方物流企業沒必要投保物流責任險
很多第三方物流企業認為既然委托方已自行投保,便沒有必要投保物流責任險。其實,委托方投保的僅僅是貨物財產險,對于因第三方物流企業責任造成的貨物 損失,保險公司仍然可以取得向第三方物流企業追償的代位權。所以從有效防范風險的角度出發,即便是在委托方自行投保的情況下,第三方物流企業仍有必要投 保物流責任險。
四、雙方代理行為
在兼業保險代理情況下,第三方物流企業是保險人的代理人。為提高效率,很多物流企業受貨物所有權人的委托還代其辦理保險事務。要知道這種操作方法,便于物流企業及時撮合交易,但其隱藏著一個巨大的法律風險:即雙方代理。
所謂雙方代理,就是指同一代理人同時代理雙方當事人簽訂民事合 同。為了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和確保代理權的合法行使,法律上禁止代理人從事雙方代理。
在保險活動中,一個代理人如果同時充當投保人和保險人的理人,難免顧此失彼,最終損害一方當事人的利益。因此,第三方物流企業雙方代理的行為是萬萬不可采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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