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小編了解,航空貨運單有正面、背面條款之分,雖說不同的航空公司會有自己獨特的航空運單格式,但各航空公司所使用的航空運單則大多借鑒IATA所推薦的標準格式,所有差別并不是很大。那么填寫航空貨運單又有何要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首先貨運單要求用英文打字機或計算機,用英文大寫字母打印,各欄內容必須準確、清楚、齊全,不得隨意涂改。如果在已填內容運輸過程中實在是需要進行修改的話,則必須在修改項目的近處蓋章,注明修改貨運單的空運企業名稱、地址和日期。修改貨運單時,也應將所有剩余的各聯一同修改。
在貨運單的各欄目中,有些欄目印是有陰影的。其中,有標題的陰影欄目僅供承運人填寫。使用投有標題的陰影欄目一般不需填寫,除非承運人特殊需要。像貨運單號碼就應清晰地印在貨運單的左右上角及右下角(中性貨運單需自行填制)。
填開貨運單的承運人的代理人欄時,填制向承運人收取傭金的國際航協代理人的名稱和所在機場或城市。根據貨物代理機構管理規則,該傭金必須支付給目的站國家的一個國際航協代理人,則該國際航協代理人的名稱和所在機場或城市必須填人本欄。填人“收取傭金代理人”(Commissionable Agent)字樣。
如果是運輸危險貨物的話,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需要附托運人危險品申報單的,則在欄內應打印“Dangerous Goods As Per Attached Shipper's Declaration"字樣,對于要求裝貨機上的危險貨物,還應加上“Cargo Aircraft Only"字樣。另一種是屬于不要求附危險品申報單的危險貨物,則應打印“Shipper's Declaration not Reuired"字樣。
當一批貨物中既有危險貨物也有非危險貨物時,應分別列明,危險貨物必須列在第一項,此類貨物不要求托運人附危險品申報單,且危險貨物不是放射性物質且數量有限。
好啦,關于航空貨運單的填制,小編今天就先跟大家分享到這了。如果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資訊,請關注九州物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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