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國際快遞對帶電產品管控比較嚴格,很多國際快遞渠道都把帶電的產品列為禁運物品,因為電池屬于可燃易泄露物品,是中國民用航空局出臺了《關于加強旅客行李中鋰電池安全航空運輸的通知》,明令禁止國際空運帶電池的物品尤其是鋰電池。
為了避免發生意外,保護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在航空運輸中禁止托運(包括大件貨運)手機或筆記本等電子設備鋰電池。
其實電池和帶電產品是可以運輸的,但要滿足航空公司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要求。
①所有純電池必須箱中箱包裝,且內外箱必須貼好符合航空標準的電池標簽;
②防火標簽: 不可折疊,標準尺寸為: 外箱130*120MM 內小防火標為:105MM*74MM
③內盒最多只能裝2個;內盒要封口,而且內/外箱晃動不能有聲響;純電池單件不能超10kg;每個電池需獨立盒子包裝。
④外箱必須用較新、較硬的箱子包裝,且不能用黃膠紙包裝;
⑤內包裝要求:每個電池需獨立包裝,并且必須要用單個盒子包裝;并且必須盒中盒包裝,盒子上要貼防火標簽。
⑥發票或運單上需要注明整票貨物所有的電池型號(model no)、伏數(V)與安數和類別(干電或鋰電),類型(PI965--PI970)方便我司制單同事做電池資料;
⑦干電池、鋰電池、鋰金屬電池 3個種類的電池不能混裝,鋰金屬電池不接受和其他2種電池同一票!
⑧貨物外箱不可有危險物品標識(航空標識1-9類危險標識)。
⑨不接受超標電池(電池功率不能超100W)。 ⑩電池或電池組外表面需標明有型號,伏數與安數,否則不承接。
本文來源于網絡,并不代表九州物流網(http://www.ruyi818.com)觀點,如有侵權可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