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貨物運輸就是使用汽車載運貨物的業務,簡稱汽車貨運,是汽車運輸的主要組成部分。汽車貨運具有面廣、點多、分散的特點,一般都是兩地之間“門到門”的直達貨物運輸,可以節約中轉裝卸費用,減少貨損貨差,縮短貨物在途時間。汽車貨運也為鐵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等集散貨物。
那么汽車貨運又有哪些交接的手續?具體是怎樣分類的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分類汽車貨物運輸主要有四種分類方法,具體如下:
1、按運距分為長途汽車貨物運輸和短途汽車貨物運輸;
2、按一次托運貨物重量分為汽車整車貨物運輸和汽車零擔貨物運輸;
3、按使用車輛分為普通車輛貨物運輸和專用車輛貨物運輸;
4、按業務性質分為營業性汽車貨物運輸(公用汽車貨運)和非營業性汽車貨物運輸(自用汽車貨運)。
按業務性質分為營業性汽車貨物運輸(公用汽車貨運)和非營業性汽車貨物運輸(自用汽車貨運)。
汽車貨運有哪些交接的手續?
(1)承托兩邊對包裝貨品要件交件收:對散裝貨品原則上要磅交磅收;對“門到門”集裝箱、重箱及其他施封的貨品要憑鉛封交代。
2)托運人應憑約好的裝卸手續發貨;裝貨時,兩邊當事人應在場核對貨品規格、品名、數量與運單相符,并檢查包裝是否符合規則規范或要求,承運人承認無誤后,應在托運人發貨單上簽字;發現不符合規則或危及安全運送的不得起運;因為包裝輕度破損,短時刻修正換調有困難,托運人堅持裝車起運的,經兩邊同意,并做好記載和簽名蓋章后,方可裝運,其結果由托運人擔任。
(3)貨品運達指定地址后,承運人和收貨人應在場交代,收貨人查驗無誤后應在承運人所持的運費結算憑據上簽字;如發現貨損貨差,兩邊交代人員做好記載并簽認,經兩邊一起查明狀況、辨明責任的,由收貨人在運費憑據上批注清楚;收貨人不得因貨損、貨差回絕收貨。
(4)貨品交代時,承托兩邊對貨品分量和內容如有疑義,均可提出查驗和復磅,如果有不對的地方,按有關規則處理;查驗、復磅所發作的費用,由責任方擔負。
(5)承運人對發作領貨告訴次日起超越30天無人收取的貨品,按以下規則處理:①樹立臺帳,及時掛號,妥善保管,在保管期間不得動用,并仔細查找物主。②經多方查詢,超越一個月仍無人收取的貨品,按國家經委《關于港口、車站無法交付貨品的處理方法》處理;但鮮活和不易保管的貨品,經企業主管部門同意可不受時刻約束。
小伙伴們,汽車貨運可以說是貨物運輸中比較常見的形式吧,也是陸路運輸最普遍的,所以了解這些知識是有一定作用的。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汽車貨運分類及汽車貨運交接手續的一些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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