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別看現在運輸讓大家都特別方便,其實運輸行業還是有短板的。我們就來說一說這短板是什么!
近年來,重特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時有發生,例如2016年四川廣南高速“7·25”起火事故,2017年張石高速“5·23”事故造成13人死亡。這些事故的發生,造成了極大的人員傷亡、社會危害和環境污染,也暴露出我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的諸多問題。
諸多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從不同角度暴露出我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在法規標準體系建設、行業監管、企業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完善我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監管體系是一項緊迫而重要的任務。
在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方面,目前涉及危險貨物運輸的相關制度散落在20余項法規中,相關標準更達100多項,碎片化現象突出。盡管有這么多項法規標準,但仍然存在沒有覆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全鏈條、重點環節法規標準缺失或有待完善、相關標準缺乏協調性和統一性、標準不統一等問題,制約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和行業健康發展。
在行業安全監管方面,一是我國管理部門間職能既割裂又交叉,高效協調的分工協作機制尚未建立。二是行業監管力量薄弱、技術手段落后。三是監管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專業水平有待提高。所以我國的危險品運輸就是一個難題。但是近日,交通運輸部發布了關于征求行業標準《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營運車輛安全技術條件(征求意見稿)》的通知,可以預測在該項標準的背后,不論是政府還是企業,都正努力籌建一套更為完整的危險品運輸管理體系。
近年來,各級行業管理部門高度重視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堅持以遏制重特大事故為突破,進一步強化依法治安,提高車輛本質安全水平,提升監管專業化、規范化、精準化、信息化。
2016年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8號)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的先后印發,為全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綜合治理指明了方向。
加快推進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法制化進程。系統構建完善我國危險貨物運輸法規標準體系框架,從危險貨物分類、包裝、托運、裝卸、運輸、應急等重點環節入手,明確相關管理部門和企業的責任,規范運輸安全行為,實現對危險貨物運輸全過程、全要素有效監管。另外我國做了許許多多的方案措施。
如果這一系列的方案實施,那危險品就不會再是運輸行業的短板和禁區而是會成為一塊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