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海關時,常常要層層檢查才能通過,要是有一點不符合的可能你的貨就要被扣了,在海關檢查權里面有個“封志權”,海關封志權是什么意思呢?大家了解嗎?這個權到底行駛什么樣的權利呢?有過海關經驗的可能了解一些內容,但是海關的許多東西不是大家了解一個就會明白所有的,所以還需要大家多多去學習。
講解海關封志權之前大家要先了解一些內容:首先鉛封是貨物裝了集裝箱以后有一個像鎖一樣的東西鎖到集裝箱上,分為海關封識和商業封識。 而且海關封識是不允許隨意開拆的,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一般海關封志權主要有兩種情況:
一是海關開箱查驗。海關查驗就是海關人員把集裝箱打開,或全部掏出來查看,為了讓貨主不致以為是別人非法查看的,封上一個海關封志告訴貨主,這是海關查的。同時,海關的查驗記錄上也必須記下海關的封志號。當初我干這行時每個封志要收貨主5元錢。
二是海關轉關。海關轉關就是從口岸海關進口的貨物,轉送到內陸海關申報。 比如新疆進口西氣東輸的設備,是從天津口岸入境的,那么天津海關的關員用海關封志封上,就是在告訴所有人,集裝箱里面的東西還沒有交稅,誰都不許拆。只有到烏魯木齊海關申報納稅后,才可以拆。
我們可以了解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上規定: 第三十七條 海關監管貨物,未經海關許可,不得開拆、提取、交付、發運、調換、改裝、抵押、質押、留置、轉讓、更換標記、移作他用或者進行其他處置。
海關封志權的內容主要的就是這些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了解到這里,小伙伴們都清楚了嗎?其實關于海關封志權的更多的問題是針對于貨物以及貨主而言,為了能夠更好的管理海關相宜事件,也避免了一些糾紛。一般你的貨物封志無非就是那么幾種情況轉關或查驗,這個時候大家不要慌,按照步驟來即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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