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消息,2017年10月31日,為了促進本國航運業發展,增強本國航運業在自身外貿出口市場的影響力,印度尼西亞貿易部發布最新法規,要求印尼煤炭及棕櫚油出口商在出口貨物時必須使用印尼船旗的船舶并投保印尼本國保險公司。原計劃于2018年4月開始實施。
但到2018年4月,印尼工業部長(Industry Minister )Airlangga Hartarto表示,為了增加出口,進而增長外匯儲備,印尼將推遲了必須使用印尼本國船旗船舶運送印尼煤炭的規定到2020年5月1日實施。Airlangga告訴記者,“該法規的執行時間點將被調整,我們將給航運業2年的特殊過渡期。”
但“投保印尼本國保險公司”的規定于2019年2月1日起實行。
亦即,印尼方面規定,從2019年2月1日起, 凡是從印尼出口的煤炭,貨物保險必須使用印尼政府指定的本地保險公司或與其有合作的國外的保險公司。
記者了解到,由于“保險新規”的實施,目前已經造成了港內煤炭的大量積壓,此外由于當局開始檢查船只是否遵守新政策,數十艘船只在港口外滯留,無法裝貨。
據記者了解,印尼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動力煤出口國,該國每月向印度、中國、日本、韓國等出口2500萬-3000萬噸煤炭。
印度尼西亞煤炭開采協會執行主任亨德拉·西納迪亞Hendra Sinadia介紹到,在上周五開始的為期一個月的初步試行期內,不會對沒使用國內保險公司的出口商實行處罰。
不過,他表示,港口調查員正在對出口商是否符合保險新規進行檢查。出口不會受到干擾,煤炭生產商協會已經通知協會成員“一切照常進行”。
不過,煤炭貿易商表示,“保險新規”已經導致印尼最大的煤炭生產區加里曼丹省出現大量煤炭積壓。“
“目前情況相當混亂。一些托運人還沒有準備好他們的新保險,當局和保險公司注冊很慢。”一名出口加里曼丹煤炭的貿易商說。
他還表示,當時沒有足夠的驗船師來處理這批船只,保險公司和港口當局要花很長時間才發布和認可新的保險文件。
現在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時,如果一艘船舶被閑置數周,那將產生數萬美元的的租金損失。
根據Refinitiv以及船訊網為記者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在東加里曼丹三馬林達外有20多艘船舶在等待裝貨。加里曼丹南部港口塔博尼奧和布納蒂的情況也類似。
煤價方面,交易商表示,由于亞洲煤炭供應充足,印尼煤炭價格迄今未受到嚴重影響。在1月份的大部分時間里,鐵礦石價格都在每噸略高于90美元的水平徘徊。
大多數印尼煤按照離岸價(FOB)銷售,因此保險由買家承擔。
印尼國有煤礦企業PT Bukit Asam向買家推薦了多家印尼保險公司。
目前獲得印尼政府批準的本地保險公司名單如下:
與此同時,印尼棕櫚協會(Indonesia Palm Association)副會長托加爾·西唐港(Togar Sitanggang)表示,棕櫚油出口商仍在等待印尼金融服務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的保險公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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