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又害己,危險品瞞報沒有僥幸。
近期,各大海關、船公司針對各類危險品瞞報、誤報事件頻發通報,但危險品瞞報還是屢禁不止。日前,義務市打擊煙花爆竹等違規出口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當地公安、商務、應急管理、海關、稅務局等部門,對隨機抽取的XX供應鏈、XX物流等4家貨代物流企業,在煙花爆竹出口、倉庫安全管理、組貨管理等合規化經營情況進行督導時,發現這些企業都存在組貨管理不規范等情況,并進行了通報。具體通報如下:
義烏市對于存在非法出口煙花爆竹、違規組貨等破壞外貿秩序行為的企業,將采取停業整頓、吊銷相關資質等措施,直至對實際控制人實施市場禁入等各項措施處理。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一類危險品,尤其在天氣炎熱的夏天,烈日暴曬后的集裝箱內部溫度可高達70度,以夾藏、偽報等方式違規出口煙花爆竹,缺乏相應的安全措施,將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
去年,上海港曾查獲一起重大煙花爆竹瞞報出口案,發現5個集裝箱6000余箱申報為“垃圾桶”的煙花爆竹,火藥總量約為70余噸。其中,出口商、貨運代理、報關行、物流運輸等4名涉案人員全部獲刑,被判處有期徒刑4-5年。近年來,有不少大型集裝箱船由于貨物瞞報、誤報等原因,而導致危險品爆炸、火災等事故。一旦事故發生,后果將無法想象。再次提醒各位貨主貨代們,千萬不要心存僥幸,鋌而走險。
常見的危險品運輸風險因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托運人和貨代企業有意或無意地不做危險貨物申報,利用與普通貨物之間的運價差,獲取不當得利;
托運人和貨代企業對危險貨物識別不清,導致在申報、包裝、裝箱等方面的疏忽;
危險品裝箱不當,致使危險貨物無法經受海上運輸的常規風險;
對《聯合國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國際危規)缺乏了解,托運人或貨代企業未對裝載危險貨物的集裝箱進行正確和充分的標簽和標示;危險品集裝箱沒有按照《國際危規》的要求進行船舶積載或隔離,或被錯誤地裝載在了船舶不適合的位置上;
有關危險品集裝箱被裝載在廠不具備相應類別危險品的船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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