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瞬間,2021年的3月已至。這個月,物流人又迎來一波新規,有物流人關心的從業資格考試、有快遞綠色包裝、有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這些新規,物流人看看吧~
國家新規
交通運輸部:取消除危貨以外的道路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
2020年12月28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制度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出:自2021年3月1日起,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不得再組織開展除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以外的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駕駛員憑《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證書》和相應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此舉旨在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部署要求,方便道路貨運駕駛員從業、就業、擇業。
國家郵政局:快遞不可再隨意包裝
近日,《郵件快件包裝管理辦法》發布,自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其中明確,快遞不可再隨意包裝了!其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了郵件、快件包裝管理的總體要求;二是明確了包裝選用要求,包括建立實施包裝物管理制度、按規定使用環保材料等事項;三是細化了包裝操作要求,包括操作規范制定、從業人員培訓、包裝操作方法、包裝回收再利用等內容;四是細化了監督管理規定。
國內首個食品冷鏈物流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
由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等單位共同起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冷鏈物流衛生規范》(GB 31605-2020)強制性國家標準將于2021年3月11日正式實施。《規范》中每個章節都特別規定了“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措施,尤其是對食品外包裝、運輸工具的廂體內外部、車輛駕駛室、冷庫轉運存放區域、冷庫機房等關鍵場所提出了明確的消殺要求。
搶奪方向盤行為入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明確搶奪方向盤行為入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確,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地區新規
杭州:推動重點領域機動車清潔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
日前,《杭州市重點領域機動車清潔化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發布。據了解,該《方案》2021年3月1日起開始施行。旨在推動建成區重點領域新增或更新機動車使用新能源車或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清潔能源車,其中輕型車使用新能源,中重型車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
廣東:啟用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電子證件
近日,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發布《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啟用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電子證件的通知》。通知明確,為進一步推動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服務工作信息化、便利化、便民化,我省決定,自2021年3月1日起,啟用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電子證件。同時,各地不再發制舊的從業資格證(IC卡),原有從業資格證(IC卡)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到期后自然消亡。
四川:尾氣排放不合格的機動車將強制報廢
四川省政府發布的《四川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辦法》(簡稱《辦法》),已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第61次常務會議上審議通過,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辦法》明確了,在四川省使用的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應當達標排放,不得排放黑煙或者其他明顯可視污染物,一旦監測不合格很有可能會被強制報廢。
上海: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
上海市政府公布《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辦法》明確個人用戶名下沒有使用本市專用牌照額度注冊登記新能源汽車的,可以繼續免費申領新能源專用牌照額度,但對插電混動車輛需滿足在本市有充電設施,且名下沒有本市非營業性客車額度證明,沒有用非營業性客車額度登記的車輛(不含摩托車)。自2023年1月1日起,插電混動車輛不再發放專用牌照額度。該辦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間,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申請專用牌照額度,仍可按照本市上一輪新能源汽車政策辦理。
湖北:開展機動車駕駛培訓
湖北省交通運輸廳和湖北省公安廳聯合發布文件稱,為了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駕駛人培訓機構要按照《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規定開展培訓,確保培訓內容和學時真實、有效。自2021年3月1日起,湖北省各市、縣、區交通駕培監管平臺采集的駕駛培訓學時信息一律實時上傳至省交通駕培監管平臺,公安部要將審核合格的培訓記錄信息作為受理駕駛人考試申請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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