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招標投標法》的根本目的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及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要在“九五”末期初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市場經濟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要充分發揮競爭機制的作用,使市場主體在平等條件下公平競爭,優勝劣汰,從而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
而招標這種擇優競爭的方式農完全符合市場經濟的上述要求,它通過事先公布采購條件和要求,眾多的供應商和承包商同等條件進行競爭,招標人按照規定程序從中選擇訂約方這一系列程序,就可以真正實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原則。縱觀世界各國,凡是市場機制比較健全的國家,大多都有比較悠久的招標歷史和比較完善的招標法律制度。因此,招標投標立法的根本目的,是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