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界的小伙伴都知道,經產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出口預驗簽發出口商品檢驗換證憑單的出口商品,在調運至口岸出口時,因經過長途運輸,品質、包裝可能變質受損,必須由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執行口岸查驗。
那么又該如何辦理出口商品口岸查驗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一般我們所說的口岸查驗分以下這兩種情況:
1、一般商品檢查包裝
通常來說,一般只查驗商品外包裝,查對品名、標記、批號、件數是否與預驗合格證單相符;查驗包裝有無破損、污染、水濕等不正常情況。
2、易腐爛、不穩定商品需開件抽驗
對于易腐易變(凍肉禽類,鮮蛋及蛋制品類,乳制品類,水產品類,腸衣類,鮮果類等)及品質不穩定(皮鞋、罐頭、干電池等)的商品,除查驗外包裝以外,還必須批開件抽驗品。
如果商品經口岸查驗發現有問題時,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加工整理或作為不合格處理,若經查驗無問題的商品,在出口換證時,應該對照合同、信用證條款進行審核,完全符合規定要求的,給予簽證放行。
溫馨提示:經口岸查驗需要對外出證的商品,除了合同規定簽發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證書者外,一般可代簽原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證書,并將副本一份寄原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如何辦理出口商品口岸查驗的一些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