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小伙伴對于進口貨物應該是非常熟悉的,進口貨物就是指將貨物從外國境外移送至我國境內的一種行為。根據稅法規定,凡進入我國海關境內的貨物,都應在進口報關時向海關繳納一定的進口環節增值稅。那么什么又是暫準進口貨物?暫準進口貨物又該如何報關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簡單的理解,暫準進口貨物就是按照本國立法和國際公約的規定,準許暫時免納關稅及其他稅費進口,并保證在限期內復運出口的特定貨物。
通常暫準進口貨物都具備以下特點:
1、貨物進口須向海關申報,經海關批準,暫予免納進口關稅及其他稅費;
2、貨物所有權不發生轉移;
3、期滿后要按原狀復出口。
據小編了解,目前暫準進口貨物報關方法如下:
1、申報
暫時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必須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一式三份,并注明“暫時進口貨物”,連同進口貨物清單和國務院主管部、委、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或主管司、局級以上機關的批文,向進口地海關申報。
2、提供擔保
對于經過申報和海關核準的暫時進口貨物,申報人應向海關交納相當于應付稅款的保證金,或提供海關認可的書面擔保后,準予暫時免領進口貨物許可證和暫時免納稅款。
3、查驗放行
經海關核準的暫時進口貨物,根據我國《海關法》第十九條規定“應但接受海關查詢,海關查驗時,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應當到場,并負責搬移貨物,開拆和重封貨物的包裝。海關認為必要時,可以自行開驗、復驗或提取貨樣?!睍簳r進口貨物在辦完向海關申報、接受查驗、提供擔保后,由海關簽印放行。
小伙伴們請注意,目前我國規定暫時進口貨物主要包括國際組織、外國政府、外國和香港、澳門地區的企業、群眾團體或個人為開展經濟、技術、科學、文化合作交流而暫時運入我國境內的貨物哦!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暫準進口貨物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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