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聯合運輸這種方式運過貨物的小伙伴應該就知道,在聯合運輸中聯運單證和聯運經營人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有些小伙伴可能不太了解,今天小編就跟大家一起來聊聊關于聯運單證及聯運經營人有何責任義務的那些事。
單證大家都知道,是指在國際結算中應用的單據、文件、證書。而聯運單證則是指證明從事貨物聯運工作或組織貨物聯運工作合同的一種單證。
那么聯運經營人具體又有何責任義務呢?
據小編了解,聯運經營人自掌管貨物時起至交付貨物時止,就負責從事或以他自己的名義組織貨物聯運工作。其中包括聯運所需要的一切服務工作,并在本規則所規定的范圍內,承擔這種聯運和這種服務工作的責任。
如果其掌管貨物到交付貨物期間發生的關子貨物滅失或損害,那么其則需要承擔本規則規定范圍內的責任,并負責支付規則規定的有關這種滅失或損害的賠償金。
而且其負責從事或組織為確保貨物交付所必需的一切工作,如果延遲交貨,那么也是需要負責支付該規則所規定的賠償金。
小伙伴們,您們用聯合運輸運過貨物嗎?感覺怎么樣?歡迎發表您的見解!如果還想了解更多這個方面的相關資訊,請關注九州物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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