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貨物運輸中,我們經常會聽到承運人這個詞。所謂的承運人其實就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義與托運人訂立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人。那么其又有何具體權利義務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一般在貨運合同中,承運人的責任主要就是保證所運輸的貨物按時、安全地送達目的地。因此,承運人應對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等負責。一旦發生此種情況,應按實際損失給予賠償。除非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托運人或收貨人的過錯等原因造成的情況下,承運人才可以免責。
其主要的義務就是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數量、起止點,合理調派車輛,完成運輸任務;負責裝卸時,應嚴格遵守作業規程和裝載標準,保證裝卸質量;安排裝貨的車輛,貨箱要完整清潔,貨物要捆扎牢固,苫蓋嚴密;運輸途中要定時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保證運輸質量。
如果托運人用違反約定的包裝方式包裝貨物的話,那么承運人是有權拒絕運輸的。而且承運人對托運人或收貨人支付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如果無法通知托運人,或者托運人在合理的期限內未作指示或者指示事實上不能實行的,承運人可以提存貨物。
如果貨物不宜提存的話,那么承運人依法是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該貨物的,扣除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后,提存剩余價款。以上這些都是承運人可使用的權利。
好啦,關于貨物運輸中承運人的相關資料,今天小編就先跟大家分享到這了。如果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資訊,請關注九州物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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