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集裝箱運輸的飛速發展,現如今使多式聯運已成為國際貨物運輸業的主要方式之一。其打破了過去海、陸、空等單一運輸方式互不聯貫的傳統做法,將海、鐵、公、空等單一運輸方式有機結合起來聯為一體,構成一種跨國(地區)的聯貫運輸方式,可以說是運輸業的一次革命。
許多小伙伴由于對多式聯運不是很了解,當國際貨物多式聯運經營人和貨運代理人當貨運代理人同時出現在國際多式聯運中時,總是分不清兩者的區別,弄不明白兩者間的關系。今天小編就跟大家一起來聊聊,關于多式聯運經營人和國際貨運代理人之間有何關系的那些事。
由于貨運代理人在國際多式聯運中,既可以擔任國際多式聯運經營人,即以本人身份出現,又可以貨主、托運人或承運人等的代理人身份出現。因此二者之間的界限模糊難分。
再加上代理關系中又包括隱名代理和間接代理這兩種復雜的代理關系,同時貨運代理與多式聯運的業務范圍亦有重合,這些都為該問題的解決增添了重重迷障。
但小伙伴們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貨運代理人擔當了國際多式聯運經營人的角色,其法律地位、權利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和大小以及索賠的訴訟時效等都會發生本質變化。所以明辨貨運代理人在國際多式聯運中的地位和身份,對國際多式聯運中相關各方都十分重要。
小伙伴們,您們都了解清楚了嗎?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對于多式聯運經營人和國際貨運代理人兩者之間有何關系的相關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資訊,請關注九州物流網!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