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現場管理規定
1、保管員對物資名稱、材質、標記、規格、數量以及包裝完好情況進行核查,確認無誤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并在入庫記錄上簽字。
2、對于無質量保證文件或其不完全的,以及對材質有懷疑需進行復驗的物資,不得辦理入庫手續,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單獨存放與管理。
3、倉庫保管應做到“四相符”:保證所保管物資和帳、卡、物及質量文件相符。
4、物資存放布局要合理,實行“四定位”:按物資種類分庫;按材質分架:按規格品種分層、分位,并作出明顯標記;按照五、十為伍成堆、成方、成行。
5、搞好對物資的防雨、防潮、防凍、防震、防腐蝕、防霉變、防老化、防火、防爆、防破損等工作。
6、定期對所保管物資的質量進行檢查,發現有變質、變壞等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7、對質量標記不清或已脫落的物資,核對質量文件后,重新作好標識;對有依據,對應性不強的,在查明其材質后,重新作出標識。
8、對有一定使用期限的材料,執行先進先出原則,應注意提醒有關人員,以控制在其有效間使用。
9、搞好倉庫衛生,加強安全工作,搞好消防管理及保衛工作,確保倉庫安全。
入庫驗收規定
物資入庫前,要嚴格檢驗物資的質量、數量,及時發現問題,防止物資入庫中的差錯,為今后物資保管、發放提供條件。
(一)準備好入庫物資的存放地點、遮墊材料、搬運、裝卸、檢驗的工具和設備。
(二)采購物資的驗證。
1、文件驗收:進貨單的數量、規格、質量標準是否滿足采購合同要求。證明所供物資合格的材質證明或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準入證、登記備案證。
2、實物驗收:實物是否為物資計劃所要求品種規格型號的產品。實物數量與進貨單是否相符。實物是否滿足現行建筑材料規范規定的標準。原材料復試是否滿足現行建筑材料規范規定的標準及公司制定《原材料和施工過程抽樣檢驗辦法》。
(三)物資驗收及時,在規定時間內驗收完畢,發現問題及時提出;不能邊驗邊發;但緊急物資另作處理。
(四)對易燃、易爆、易腐蝕的物資應嚴格按技術文件要求儲存,要有防護措施等完整性保護。
(五)物資驗收合格后,認真填寫驗收單,才準予入庫,儲存。
退庫管理制度
(一)退庫條件:
1、因計劃變更造成該種物資不需用或節約物資。
2、退庫物資應保存原有包裝防護品、標識。
3、對超貯存壽命期限物資原則上不予退庫。
4、必要時退庫物資必須經抽檢合格后方可入庫,并登記《庫存物資臺帳》。
(二)退庫手續:
1、退料人員應持材料部門負責人或技術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注明原因的退料單送交材料員。
2、抽驗合格后,材料員應簽署意見報技術部門負責人。
3、物資的材料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重新入庫。
物資發放制度
1、用料單位領料人員認真填寫領用單,寫明物資名稱、材質、規格、型號、數量、使用部位,經有關人員審批后,交倉庫保管員核發。
2、發放物質時,庫管員要本著“先進先出”的原則,按照物資的出廠日期或進貨日期的先后順序進行發放。
3、對超過規定貯存期限的物資,材料員按重新檢驗后批準的處置方法執行降級使用或報廢。
4、倉庫保管員按批準的領料單核發物資。在其發放的同時應附有相應的質量證明文件的復印件,領料人員驗證質量證明文件的有效性。
5、必要的標記移植應在物資發放的同時進行,以確保發放剩余材料上均有相應的質量標記。
6、當物資由倉庫整批向外調撥發運時,發貨委托人應填寫發貨通知,隨同出庫調撥單交倉庫保管員。同時提供相應的質量保證文件。
7、物資發放后立即登卡、登日記帳、保持卡、帳、物相符。
物資進貨檢驗和試驗規定
保證所接受的每批材料、半成品、成品都經過驗證、檢驗和試驗,確保未檢驗和不合格的物資不投入使用。
1、所有物資接收時均需由庫管員和材料員進行驗證,并做好相應記錄。
2、驗證判定依據是國家的有關物資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要求和工程規范以及采購合同、計劃要求等規定。
3、驗證內容是:觀察外觀質量、檢查產品標牌、規格、計量或點驗產品數量、測量產品幾何尺寸、審核產品質量證明文件符合性等。
4、按規定持有質量檢驗證明書的物資,如缺此項應予拒收。
5、產品質量證明書隨貨同行,驗證人員簽字、移交、存檔。
6、驗證不合格物資立即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7、必須在使用前抽樣檢驗的物資,不論有無質量證明文件均須按規定送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驗和試驗。
8、檢驗的依據為各類物資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9、各類驗證、檢驗記錄、試驗報告應填寫齊全,不存在的項目用右斜線表示,不允許出現空項。
10、檢驗記錄、報告不得涂改。
物資標識規定
為防止在實施過程中產品的混淆和誤用,以及實現必要的產品追溯,必須利用適宜的標識方法予以控制。通過對物資的標識,確保在施工過程和發放物資過程中,不混用、誤用及錯發物資。
(一)標識的范圍:
1、鋼材、水泥、木材、外加劑、裝飾材料、防水材料、水電材料、化工材料和其它建筑材料和輔料。
2、半成品、砼預制構件、金屬結構件、鐵件、門窗、成型鋼筋、五金等。
(二)物資類的標識方式和內容統一執行公司相關規定要求。
(三)未經標識或標識損壞的物資,應經庫管員、材料員確認后,追補標識方可用于工程,無法追補的,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材料供應分公司在檢查材料管理工作時,應同時檢查物資標識的有效性。
(五)物資入庫和進入現場后,材料員和庫管員應及時辦理、收集和保管好各種質量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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