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當快遞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送達,影響了消費者的正常使用,作為消費者是有權向相關快遞公司索要賠償的。知道可以索賠,但如何索賠卻成了部分消費者頭疼的難題,今天小編就跟大家一起來聊聊快遞索賠的那些事。
賠償的原則為快遞服務組織與消費者之間有約定的應從約定,沒有約定的可按以下原則執行:
1、快件延誤
延誤的賠償應為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由于延誤導致內件直接價值喪失,應按照快件丟失或損毀進行賠償。
2、快件丟失
快件丟失賠償應主要包括:快件發生丟失時,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購買保價(保險)的快件,快遞服務組織按照被保價(保險)金額進行賠償;對于沒有購買保價(保險)的快件,按照郵政法、郵政法實施細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3、快件損毀
快件損毀賠償應主要包括:完全損毀,指快件價值完全喪失,參照快件丟失賠償的規定執行;部分損毀,指快件價值部分喪失,依據快件喪失價值占總價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丟失賠償額度的相同比例進行賠償。
4、內件不符
內件不符賠償應主要包括:內件品名與寄件人填寫品名不符,按照完全損毀賠償;內件品名相同,數量和重量不符,按照部分損毀賠償。
溫馨提示:索賠應注意時間
應當在收寄快件之日起1年內向快遞服務組織提出索賠申告,快件賠付的對象應為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