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經常聽到有小伙伴在討論海運單據與提單之間的關系,仔細一想也是,對于剛從事外貿行業的小伙伴而言,由于海運單據和提單這兩種單據長得非常像,部分小伙伴的確是分不清海運單據與提單兩者之間的區別,總喜歡將兩者混淆。
今天小編就跟大家一起來聊聊,關于海運單據與提單兩者之間有何區別的那些事。
小編剛剛也提到了兩種單據是長的非常像的,單據上都有貨物品信息、承運人信息、船舶名稱、 托運人名稱、收貨人名稱、裝貨港和裝貨日期、卸貨港等信息。但細心的小伙伴可能就會發現,在海運單據上,會明顯印有“不可轉讓”的字跡,這也是兩者之間的一大區別。
其次就是提單是貨物收據、運輸合同、也是物權憑證,而海運單據只具有貨物收據和運輸同這兩種性質,它不是物權憑證。而且提單的合法持有人和承運人憑提單提貨和交貨,而海運單據上的收貨人則并不需要出示海運單,僅憑提貨通知或其身份證明提貨,承運人憑收貨人出示適當身份證明就可交付貨物。
再者就是提單有全式和簡式提單之分,而海運單據則是簡式單證,背面不列詳細貨運條款但載有一條可援用海運提單背面內容的條款。
好啦,關于海運單據與提單之間的區別,小編今天就先講到這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資訊,請關注九州物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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