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多式聯運在貨運界的普及使用,多式聯運經營人也越來越被人們所熟知。可能有小伙伴對其還不是太了解,下面小編就跟大家一起來聊聊,關于多式聯運經營人的那些事。
所謂多式聯運經營人其是指,本人或通過其代表與發貨人訂立多式聯運合同的任何人,其是事主,而不是發貨人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參加多式聯運的承運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其負責履行或者組織履行多式聯運合同,對全程運輸享有承運人的權利,承擔承運人的義務。
那么多式聯運經營人從業條件又有哪些呢?
據小編了解,多式聯運經營人本人或其代表就多式聯運的貨物必須與發貨人本人或其代表訂立多式聯運合同,而且合同至少使用兩種運輸方式完成全程貨物運輸,合同中的貨物系國際間的貨物。
其次多式聯運經營人從發貨人或其代表那里接管貨物時起即簽發多式聯運單證,并對接管的貨物開始負有責任。所以其需要承擔多式聯運合同規定的與運輸和其他服務有關的責任,并保證將貨物交給多式聯運單證的持有人或單證中指定的收貨人。
再者就是對運輸全過程所發生的貨物滅失或損害,其首先要對貨物受損人負責,所以其應具有足夠的賠償能力。除此之外。還應具有與多式聯運所需要的相適應的技術能力,對自己簽發的多式聯運單證確保其流通性,并作為有價證券在經濟上有令人信服的擔保程度。
小伙伴們,您們都了解清楚了嗎?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多式聯運經營人從業需要具備的相關條件,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資訊,請關注九州物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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